雄辯惡於謊言
人最自豪的,是在生死存亡之間急智萌生,撒了一個謊言,拯救了千千萬個人。
這可是難能可貴的技能,因為未必人人懂說謊,更未必人人懂分辨何謂生死存亡之間,更未必人人擁有急智,更遑論有多少人願意揹上「大話王」之臭名。
只是說實在,只懂撒一個謊是還不該沾沾自喜的。
更勝於此、更精於此道的人,是那種懂得編一百個謊言去為一個謊言打圓場的人;要把那個謊編得針針不漏,網網緊縫,滴水不穿,需要的是精明細眼、心思縝密、謹慎經過,才能把一個謊言編得如改編真實故事般鉅細無遺、把人物事述說得栩栩如生,到此,聆聽者信之十足也不足為奇,更絕的是言者也以之為實,落為記憶的一部份。
編一個謊總有上百個理由,編一百個謊卻只有一個理由。
雄辯的本質實不可怕,也不該怕,怕只怕它所竭力維護的只是一個謊言。
乘風之行
有時候人累了,往外跑一跑繞一繞,才能有所發現、有所嘗試、有所感想,然後人才能有所覺悟。尤其是,當走進一條第一次踏足的路,其中定必有無數點綴花火使心深處照亮起來,縱使只是剎那之間的感觸,縱使過程短得未能細嚐經已消逝,也比久處同一圍牆而起的煩悶鬱燥好上百倍。
或許我只是喜愛走上一條陌生路,在轉轉折折的路途中,忽爾走馬看花,忽爾憑欄細看;時而急步走過,時而靜佇呆思;有些路永遠無法走完,有些路走完了卻不知走過沒有,有些路永遠只有盼望……
說實在,我並不是哪種熱衷嘗鮮的人,至少我清楚自己有何能力,未必所有事物我也能嘗;所以極其量只能依靠那雙磨得平滑而幾分破舊的鞋去走自己的路。
記憶能做的都做了,不上心也許不錯,記不了便不懂真偽,到其時也不會說出那種傷人不利己的話。
同樣的天空
不同的路
同樣的翠綠
不同的美
同樣的蒼石
不同的飄伶
同樣的彎角
不同的心情
人總是為了保護自己,而不斷傷害別人。
現在,我們應該知道一個事實,不只有刀槍利器才能傷人,有時候,城牆太堅厚深防也能如此,而且,被傷害的可能是你的朋友而不是敵人。
通往死角的天橋 VS. 蜿蜒無盡的小徑
這是一條通往死角的天橋,在死角之外的,是無盡的頹垣敗瓦。
只是,也許在十年八年之後,那裡會重新被規劃過來,然後竟是另一片繁華。
這是蜿蜒無盡的小徑,那是另一種荒蕪,也許是另一種繁華。
有時候,我們渴求的只是在高,可是每當越高,能收入眼底的越是多彩也越是簡單。
但,每當夜了,那就越是變成夜深無語冷清時,是一種孤高的冷。
幻象/霧之戀
想不到能買到一件極為精緻的小擺設…
看著它,總有說不出的迷離感覺,彷彿浮身銀河之外,回顧塵世點綴繁華,是說不出的解脫。
或許,那是眼底雲煙過盡時的莞爾一笑;或許,只是渡了塵緣俗孽的回眸輕嘆。
我們太過迷茫,以致大多時候,我們都無法好好靜下來不說不聽不想;慣於勢利計較,叫自己太過疲累過後,也不願意停下來稍稍為身旁的人事物留下一絲眷顧。
看久了,感覺也奇怪了。
突然想起幻想/霧之戀這首歌。
就彷彿一切也模糊起來,好像不得不吐出一句:
怎去開始解釋這段情,寫一首關於你的詩。
胡言亂語,心思交瘁,仍未帶出合意字……
淒美!
「若把記憶留在腦內,過去即是現在。」
多痛苦的一句說話,同時,也很淒美。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幸福家庭個個一樣,不幸的家庭每個不同;假如以上述引號內的話為主旨,那麼不幸家庭的孩子實在太悲慘了,除了把頭撞了十遍才能換來失憶,還有什麼方法能把不幸的記憶抹去,讓自己能夠真正及時行樂、活在當下、愛在當下?
若然能把記憶留在腦內,每個人也希望自己是一個生長於快樂幸福家庭裡的小孩。只可惜真實是,人的確能把記憶留在腦內,但不是每個家庭也是幸福快樂。
「若把記憶留在腦內,過去即是現在。」
這是一句、一件無法好好話說的事情,因為我們無法衡量幸與不幸誰比較多;如此,唯一能夠主宰事情去向的便是個人的比重性選擇。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有心人為這句話題了下款,曰:常想一二。
這是比重性的選擇,也是在跌倒失意時,讓自己扶著膝蓋重新站起來的不二法門。
另一個世界
這個世界有時會在眨眼之間,由理性變成瘋狂。
當然,這個世界根本不是我們想像中那麼美好,同時,也不是那麼糟糕。
這句說話是一個難解的謎,難於我們無法好好的去把整個謎都解開;所以我們給予自己的能力是變通、體諒、明白、理解……這是妥協,也是唯一方法,要不然我們會在人生的路途上逐漸把自己逼瘋,然後只管哀嘆時不我與。
我們永遠也在改變自己的面貌與心態,而變幻都是永遠的,這意味著終有一天,我和你和妳和他和她和他們和她們,都是有著同一種面貌和心態,言行舉止同出一徹,為了適應而變化,為了變化而適應,到頭來,就像宇宙的終極圖畫一樣,變成銀造的世界,熱與冷也沒甚分別。
假如我們真的是物競天擇的物種,那麼,變化就是我們的本質。
可悲現今社會的人們,懂得了變化、體諒、明白、理解後,還以為那是一種新開拓的心態;我們真正懂得了變通了,不管是彈性還是沒腰骨,而我們卻把堅持、執著捨棄了。
我們放棄了十年廿年建立的自我,終於能夠融入社會了吧?
這是我們一直渴望的事情嗎?
認知誤差
有些事情我想知道;
有些事情我有能力知道;
有些事情我應該要知道…
無論事情的本質是如何,只要具備「想」這個意念,不該知道的也變成應該知道。
人的本質已是如此,遑論一個由無數人共同製造的社會的本質。
我們對待事情的原來認知已經變質,所以才能將不合理的變成合理,這不是你我他的錯,而是人原來就該犯的錯。
人們太易於把事情原來意義的本質扭曲,這是難以有錯對之別,更是無法避免,因為大多數人都在犯這回事。
社會經驗
這幾天感覺不錯,今日買了新的鍵盤,打字聲減了,才能在深宵之間輕輕鬆鬆的打我的日記……感覺上有這個「家頁」三,四年以來,這才是第一次覺得自己在打網上日記,因為事實還真太少提及自己的生活一二事。
家裡多了一隻天使本質的小魔怪後,家庭裡的爭對氣氛相對減緩了,小孩真是上天給每一個家庭最好的禮物,雖然我腦部的血液量持續減少中。
工作太累了,太多計較,太多猜度,算對算錯也總沒辦法令自己的心情平靜下來,越益發覺自己已精於看穿人事,越是覺得自己的眼睛變得混濁,同時越益發覺自己的心越來越難平靜下來;我只怨自己還不是那些四,五十歲的老屁股,還沒夠格說出如斯化道之談,為此,只能好歹給自己一個藉口:我還能走下去,總有一天會把事情看化的了。
有時候,在外邊風風雨雨的餐風宿露過後,人們尋找的並不是自己有多特別、有多與別不同,或者人們樂於知道的,只是別人有多平凡庸俗、有多無知膚淺;而事實上是,我們都知道自己在能力上是無法完全達到「最乜乜」的人,所以在互相比較的基準下,人們傾向把事情複雜化,從而使到旁人無法好好理解事情的真實一面……例如,本篇文章。
把自己熟識的事情複雜化了,便能把不熟識的人比下去,多簡單的優越感。
工作上是否到了一個新的關口,我不想瞭解,對事情知道與不知道的分別,在那些無法掌握的事情上其實影響不大。
其實選擇簡單也不錯。
笑不起來的感覺,很難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