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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觀
聽迷幻星期天, 主題係"情", 主持人遮匙問:情是什麼? 愛情又是什麼? 愛情又是否等於情!?
我覺得, 情 同 愛於本質上已有分別; 情, 是關係的表達, 需要時間去建立, 無論感情, 友情, 愛情, 親情都需要時間作營養, 日久生情, 時間越長, 情就越深, 是一種情義結的關係; 愛, 是一種感覺, 與時間無關, 所謂一見鍾情, 鍾情就是指出愛的感覺. 愛意是無需要理由而產生.
愛亦會無因由的消失, 或不愛本身就是理由; 因為愛是一種感覺, 感覺是容易變得麻目, 就似吃甜的, 吃得甜多會對甜的感覺變得麻目; 而麻目的出現, 愛就會消失; 相對地, 情 會較難消失, 因為情包括了時間的記錄, 對關係的記憶. 情是由時間建立, 故忘情亦需要時間把情淡忘.
一對戀人相愛, 經過時間建立出愛情, 時間長了, 愛的感覺變得麻目, 就是失去了愛, 但總是被情困在一起; 常聽到友人的話 : "佢話不愛我了, 但我真係好唔捨得"...捨不得的, 就是那份情義, 可不是不捨得愛. "我時常想起我們一起快樂的片段", 那些片段就是時間的記錄, 情義的見證.
因愛是感覺, 而感覺是刺激的反射, 故想把愛情弄得長久, 就久不久為愛提供刺激的原素吧, 而情就自自然然變得深厚呢.
十年回歸代表~iPhone
本港時間2007年6月30日早上6時, iPhone於美國正式開賣. 6小時後, 一部原價US$599的8GB版iPhone被炒至US$1700, 直接購買價更是US$3500. 大約$27000的價錢一部"搶購"的手機, 令我回想起十年前手機步向平民化的年代.
由開初幾萬至十幾萬一部的~"大哥大", 到萬幾二萬的~"接龜", 到平民流動通訊的初型~"黎天王的天地線", 到96~97年千幾二千銀的上台出機, 再到今時今日, 一人有幾部手機的年代; 手機的功能變得多元化, 由黑白數字顯示到彩屏輕觸顯示; 由單一通訊工具變成收音機/電視/相機/拍片/打機/記事簿/字典/WAP/GPRS/3G/HSDPA...
去年紅極一時的巴士阿叔, 除了多得YOUTUBE, 還時多謝我地的手機.
年初發佈, 被喻為科技頂尖的蘋果iPhone, 其Multi-touchscreen, 支援h.264睇高清短片, 支援iTune購歌, wi-fi...令Steve Jobs都不禁話, iPhone比現時的手機領先幾年的科技...經過某站試驗後, 得出以下要點
1.利用EDGE上網, 睇片, 絶對足夠~如果你想強調自己耐性比正常人高
2.要是手機必須wi-fi才可有合理的上網速度, 倒不如加個RJ-45 port比佢
3.200萬像淨影相鏡頭(iPhone不支援拍片), 真係唔係部部手機都得
4.多元化文字輸入方式, 可手寫或用VR KEYBOARD輸入, 但沒有MMS功能
5.可能apple對其multi-touch 輸入便利程度有十足信心, 所以iPhone沒有Cut and Paste功能
6.完全保密的電話簿, 不能用藍芽由另一手機傳送電話簿, 只可以連接電腦內的通訊録
7.無得打機
8.iPhone明顯係一部音樂手機, 但不支援mp3鈴聲
連low end機的基本功能都無, 當真高科技;
要是推出日期是1997-6-30, Steve Jobs的說話, 我絕對認同...可惜, 香港都回歸了十年了...
轉載: 非禮
原文載於: 2006/6/9經濟日報
作者:黎文卓
小芬哭着臉對母親說: 媽咪, 我們搬屋吧!
母親:為甚麼?
小芬:因為這裏的色狼太多, 單是這半年, 我已經在樓梯口, 電梯內, 後巷, 垃圾房, 給色狼非禮了四次.
母親:我不太同意, 我還覺得治安愈來愈好呢.
小芬:為甚麼?
母親:因為三十年前, 我也經常被色狼非禮, 但最近一年, 則一次也沒遭遇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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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電台森美與小儀兩位主持, 在節目中搞了一個"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選舉, 結果惹來社會極大回響, 特別是婦女團體, 認為是對香港女性嚴重侮辱, 在群情洶湧下, 兩位主持以及商台不得不向大眾公開道歉. 不過從兩位主持在記者會的自辯中, 可以看出兩位主持人仍心有不甘的, 因為他們覺得這只不過是一場遊戲, 出發點只是開開玩笑而已, 沒有存心侮辱女和教壞年輕人.
我絕對相信森美, 小儀是無心的, 在他們這一代的"思想邏輯"中, 可能真的視為遊戲, 正如網上遊戲隨意開槍殺人一樣, 有啥大了不起?為甚麼要如此口誅筆伐? 若社會覺得森美, 小儀有錯, 那社會也需要反省, 是誰將這些錯誤邏輯灌輸給他們. 傳媒大聲疾呼鞭撻之餘, 是不是也想想誰是始作俑者?
道德君子 與 真心英雄
近日城中"熱話" ~ 森小的"我最想非禮的女藝人", 引來多方"評論";
比較正確的說法, 是受到多方的"批評".
今次我又中計, 跌入圈套, 連日來於香港討論區進行了連場激戰;
戰至"敵人"只能以"歪理"/"無知的FANS"回應時, 我深深明白何謂技窮;
已經討論了多日, 無興趣再討論"究竟咁問法算唔算過份", "道德標準的界定",
"報章雜誌的所作所為", "無知的人只會用無知黎形容人", "出錢出力巴士阿叔大陸召妓全套服務",
"廣播條例的深入淺出", "何謂犯法的性騷擾行為"......
現在只想講道德
一班打正"道德"旗號的正義之師, 知識份子, 利用"道德"名義殺人, 算是有"道德"的人嗎?
口頭上高呼"道德"/"大義"的事, 手底下就滿手不道德的作為, 算是有"道德"嗎?
可能有人會話, 你講的叫"道義"! 出爾反爾的人是沒有"道義", 不是沒有"道德"!
但我想話, 動聽的說話誰不會講, 世事往往知易行難, 要是只有滿口"道德"就算是有道德的話
有讀過幾年書的, 都可以啦...
而且這班人, 根本唔會考慮如何才是有道德, 她只管利用"道德"作兇器殺人,
從不利用道德作貢獻, 真心的貢獻...真心的付出...
那群破壞世界的"道德君子", 何時才能進化成真心貢獻的"真心英雄"呢~
今晚, 我要好好的聽森小60日休假前最後的架勢堂, 你呢?
轉載: 我最想非議的藝人
來原: 資深創作人袁建滔先生
原始網站: http://toeyuen.blogspot.com/2006/06/blog-post_06.html
森美小儀開了一個自以為無傷大雅的玩笑,結果得罪了「本港半數人口」。
面對如下指控「公然踐踏女性尊嚴」、「鼓吹性暴力文化」、「貶低女性,亦即是令本港半數人口受辱蒙羞」、「反智、反道德、以非為是」、「粗劣、低品味」……來勢洶洶,不知兩人日後會否被傳媒提昇到「魔鬼警察」級的「接待規格」。
談到冒犯女性的尊嚴,論普及和滲透情度,我想那些減肥(對,是減肥,不是他媽的纖體、塑形)和美白廣告更為甚。
到底那群在媒體發言的指控者裡,有多少個心底裡真的幼稚到認為森美小儀的出發點是鼓勵和煽動年青人群起上街去非禮別人?又有多少人認為時下年青人真的笨到做完一個問卷調查後,便「覺醒」到原來「非禮也不是甚麼一回事」,便跑上街非禮別人?
如果香港人真的笨到這個程度,你想家長的責任大,還是學校的?還是森美?小儀?
我喜愛看暴力漫畫,但我可是連蟻也不願殺的人,買隻冰鮮雞回家,斬頭的一刻令我好生難受。看到魚販宰殺我買下的活魚,心裡都想不如吃齋算了。不過,如果有一天,我「不幸」犯了殺人罪,我一定會辯說年幼時,看得太多教育電視和教科書,吹咩!
森美小儀真正的錯誤,是在一個偽善、缺乏幽默感、以道德口號管治的城市開這個壞品味玩笑。
觀看引用原文
轉載:玩笑太大?還是社會太變態?
出處: 大學學者何故先生
題目: 玩笑太大?還是社會太變態?
原文網址: http://www.cuhkacs.org/~hegu/Bo-Blog/index.php?job=art&articleid=a_20060608_02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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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場失控遊戲?
還是一次道德危機?
﹝『何故*跨媒體』聲音討論﹞
以年輕聽眾為主的商台節目《架勢堂》,舉行了一個名為「最想非禮的女藝人」的調查選舉,不僅引起網友砲轟,也引起婦女團體的不滿,認為節目有辱女性之嫌,事件一發不可收拾。6月4日主持人森美和小儀召開記者會,澄清整件事只屬誤會一場,假若令人不舒服,森美願意說聲「不好意思」。
對於「最想非禮」題目的由來,森美表示只是觀眾們的誤會,該節目讓聽眾在網上投票「十大」的第二周題目本應是「最性感女藝人」,但他們覺得「好悶」,便構思「最想入非非」、「最想親吻」、「最想擁抱」等其他題目,結果覺得「最想非禮」令聽眾一聽就明,便以此為題。
森美補充已在節目內提醒女藝人要注意人生安全,觀眾若上台擁抱藝人便等同非禮,並申明這單純是一份民意調查,沒有對女性不尊敬。森美強調出發點是想教好青少年,對於法律責任,律師說事件並無意圖和煽動性,故此無須負責。

然而,九個婦女團體代表帶同兩小時內所收集的逾千個婦女簽名,於6月5日前往廣播事務管理局和平等機會委員會抗議。婦女事務委員會等多個團體更於同日發表聲明,指摘該投票選舉鼓吹性暴力,對是次選舉表示極度遺憾,譴責任何侵犯女性尊嚴和不尊重女性的行為,平機會主席鄧爾邦更指該節目不應「令本港半數人口受辱蒙羞」。
事件也驚動港府高層,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指非禮為嚴重的刑事罪行,電台節目鼓吹此風是「不負責任」和「不能接受」,已去信廣管局主席馮華健表達不滿,要求調查事件。馮華健回應「鑑於事件的嚴重性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廣管局已採取行動,加快處理投訴。」,廣管局更在數天之間接獲超過一百宗投訴,指摘該選舉「品味低劣」、「侮辱女性」、「有性暴力含意」、以及「對年輕人有不良影響」等等。該局發言人表示,將會研究該節目選舉有否違反電台廣播的義務守則及牌照條款,然後決定進一步行動,平等機會委員會也表示會了解事件。

商台於同日傍晚就事件致歉,而且在新聞節目播放森美和小儀兩人的致歉錄音。發言人指正進行內部檢討,吸取今次經驗,承諾日後採取更嚴謹的監察機制,確保同類事件不會重演。
然而,事情急轉直下,6月6日的【東方日報】和【太陽報】竟高調報導此事,商台網站在6月7日終於發表以下聲明:
商台再就選舉定題致歉,架勢堂下周一起停播兩個月,森美、小儀及監製,停薪留職兩個月。
因為「令本港半數人口受辱蒙羞」,節目主持和監製停薪留職兩個月,究竟是玩笑開得太大?還是香港社會太變態?
有關報章的社評將事件無限上綱,將「最想非禮的女藝人」擴大為「最想強暴的女藝人」,指責主持人將「非禮」視作一種遊戲,將他們標籤為「危險人物」,批評他們的道德思想意識如何薄弱,更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年輕一代,彷彿已像「魔警」般判了他們死罪!但見網上已有聯署支持森美和小儀,資深創作人袁建滔先生更感慨他們「真正的錯誤,是在一個偽善、缺乏幽默感、以道德口號管治的城市開這個壞品味玩笑。」
森美和小儀的玩笑絕對是開大了,大眾傳媒固然需要良知和責任,而他們也得到足夠的懲罰!但假若是次選舉真的「令本港半數人口受辱蒙羞」,近乎氾濫的減肥和美白廣告會否對女性更不尊重?筆者不禁回憶起鄭欣宜的「白雪公主事件」。在迪士尼開幕慶典中扮演「白雪公主」的她,竟遭 300多名市民向廣管局投訴,犯下「令人不安」、「嘔心」、「兒童不宜」和「無家長指引」的「四宗罪」。其後經影事處長裁定所有投訴「不成立」,故此不會轉交廣管局審理。政府諮詢架構婦女事務委員會亦關注投訴事件,委員盧高靜芝指出,事件是對女性形象的一大傷害,認為事件反映公眾對女性形象存在誤解及偏見,強調女性不應被定形為身材苗條及外表漂亮,並以其身體作為嘲笑對象。她估計事件只是一少撮人「貪玩、立心不良」的惡作劇,更認為港人的性別平等意識要大力提高。

香港果真是一個「偽善、缺乏幽默感、以道德口號管洽的城市」?筆者不敢妄加判斷,卻認同必須提高大眾對性別平等的意識,並在此提醒各界「身教重於言教」,電台節目主持人、家長和教師之間,究竟誰的影響力更大呢?
忽發奇想,如果題目改為「最想發生一夜情的男藝人」,大眾又會如何反應?
延伸閱讀:
香港討論區/反對架勢堂停播的人入來!!
網絡暴民/傳媒炒作?
永遠之夏/睇唔過眼
觀看引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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